(04)修改已完成的切图的定义


按照上节方法我们创建出了二维绘图,有用户自然会问如果创建完成后发现切图的结果不是我想要的,是否需要重新选择并修改原模板再切一遍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们可以直接在切出的绘图中修改:

A.我们知道二维图是根据模板切出的,模板给项目文件提供了预设的切图定义和参数,那么如果要修改当前文件的切图结果自然是要到文件预设的切图参数中去修改,即切图规则和显示样式,我们既然修改的是二维图,那么就要在二维模型中打开,修改的位置在绘图模型的参考命令中,打开参考演示:

B.修改完切图的相关参数后,二维视图是不会自动更新的,需要重新载入一下原模型让其重新生成二维视图,手动更新:

C.修改可以只修改当前绘图模型(drawing)的结果,也可以重置切图参数恢复至原模板中的设置(绿色键),还可以将修改结果同步到项目的切图定义中去(蓝色键):

项目的切图定义存在于对应的保存视图的视图属性中:

D. 另外注意,虽然图纸模型中也可以打开参考演示对话框,但绘图模型(drawing)和图纸模型(sheet)的对话框是不一样的,图纸模型参考的是生成的绘图模型,是一个成果而不包含参数定义,所以不能在图纸中修改切图的参数和定义,如果只想修改当前图纸显示,注意要把from parent (从父级)改成其它的,下面的各项视图标志设置才会生效,否则将沿用绘图模型即父级中的显示:

E.除了在参考演示中修改切图定义,我们知道切出的图纸都是生成了绘图模型(drawing),所以也可以直接修改模型的属性:

修改完后要把绘图模型关掉重新打开,在参考中也要再重新加载一下,效果才能显示出来。

F. 另外与绘图模型对应的保存视图的某些属性也会影响切图的特性,比如像上面提到的切图定义以及切图的名称领域、剪切框设置等,除此之外的大部分视图属性将只影响自身视图的显示而不影响它对应的切图(drawing):

总之,我们项目中的切图定义都是从切图模板中引用的,以上修改的各项:参考演示中的(切图规则,剪切立方体设置)、绘图模型的属性、视图属性,都是继承自原模板中的,只是被引用到项目中生成切图后可再次修改。